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统筹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等规定,南阳市司法局作为南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二、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线索: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
(四)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简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
(六)行政执法人员是否规范使用证件、标志标识及执法装备,是否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七)其他影响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形。
三、不予受理范围
行政执法监督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不替代其他法定救济渠道。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依规不予受理:
(一)仅对法律、法规、规章本身提出异议,不涉及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的;
(二)反映事项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如民事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应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所反映的行政争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四)无明确被反映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或无具体时间、地点、事由,导致无法核查的;
(五)捏造事实、恶意举报或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且无新证据的。
四、提交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线索:
电话:0377-63880128;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邮箱:nyxzzfxtjd@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八一路939号南阳市司法局403室行政执法监督科(邮编473000)。
此外,也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按分流机制转至我局处理。
五、提交材料建议
为提高核查效率,建议提供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时间地点及事由、具体违法不当情节,并尽可能附上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现场音视频、票据等关键证据。投诉举报人可自愿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予以保密。
六、处理方式
我局收到线索后,将依法进行登记甄别,对属于监督范围的,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等方式开展核查。对查证属实的问题,将视情采取《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方式督促纠正。对实名举报且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将在法定和制度允许范围内反馈办理进展。
特此公告。
南阳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