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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市直部门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10-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对全市行政许可领域内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形成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保留的各类证明事项仅针对行政许可领域不涉及行政确认等其他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在依申请作出行政许可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要增加或者调整证明的,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增加或调整。

 

附件:南阳市市直部门行政许可证明事项保留清单.doc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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