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对全市行政许可领域内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清理,现形成保留清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保留的各类证明事项仅针对行政许可领域,不涉及行政确认等其他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在依申请作出行政许可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要增加或者调整证明的,要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增加或调整。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