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323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颜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自治中法治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末梢,直接作用于经济社会生活,基层治理的好坏直接关涉国家治理效能的高低。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社会治理体系放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中部署中,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层自治的法律服务保障方面也做了许多努力。一是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市4805个村(居)共选派889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17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3793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088件,开展法治讲座1561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961件,参与诉讼活动73次,提供现场法律服务21470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444条,培训“法律明白人”人数9864人。广大律师紧密结合群众生活发展现状,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促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增强了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是积极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制定印发工作通知,召开工作动员会,在充分遵循律所、律师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双方自愿、双重保障、双岗位锻炼”的工作原则,积极选派新入职律师参与实践锻炼活动,推进新执业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走深走实。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共选派来自29家律所的39名新入职律师到34家司法所实践锻炼。截止今年第一季度(该项统计为季报),新入职挂职锻炼律师共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09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93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40人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37条,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参与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280件,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13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司法所和新入职律师的有效结合,既为基层司法行政一线注入新鲜血液,提升了司法所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又为帮助青年律师积累工作经验、掌握执业技能。
三是鼓励支持“两公”律师队伍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公职律师发展到420人,我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为市级62.5%,已完成目标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的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开展村(居)法律服务需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法律顾问服务的村(居)数量、到村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方式等,聚焦基层治理的难点堵点和群众涉法涉诉关注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对症下药”提供专业法律支撑,提高服务效能。
二是切实发挥主体管理职责,加强跟踪指导,关心关爱参加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在发挥律师作用上下功夫,在强化扶持保障上下功夫,在积累新鲜经验上下功夫,重点解决好经费保障、业务培训、作用发挥等重点难点问题,搭建好新入职律师履职尽责的平台,确保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三是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推动公职律师高效履职,积极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立足于律师管理的核心职能,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运用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度参与我市基层治理的各项活动,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专业力量。
敬请多提宝贵的意见。
南阳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