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南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信息来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2025-07-03

根据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厅有关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7月78时至9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时间

20257月14日至16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南区3号楼一楼北厅综合窗口0708号(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市区内可乘坐30、32、34、36、K1、K6路公交车在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车)。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必须是2025年8月20日之后的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7月17日。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申请时需由本人办理,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编号、学位证书编码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1387623(接听时间9:00-17:00)

 

 

                    南阳市司法局 

                    202573日 


版权声明      主办:南阳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4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4083382号-1 

地址:南阳市八一路939号 电话:0377-6388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