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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特刊 | 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共筑维护国家安全防线
信息来源:中原盾 发布日期:2025-04-15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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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这些看似平常的场景都可能暗藏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外出旅行拍摄留念,切勿对准军事禁区等涉密场所,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军事禁区附近拍摄请及时制止,并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是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亲朋聚会时,切勿因酒酣耳热而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以免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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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出国旅游时,请勿随意携带当地动植物标本和种子回国,以免造成生物安全隐患。

可疑   微信图片_20250411153317.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八条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如遇可疑人员开展测绘活动,请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条件允许且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记录相关人员、车辆等特征,为后续工作留存证据。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让我们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如遇有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策划/河南省委政法委宣传处  制图/张婧仪 孙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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