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涌动,号角催征。3月4日,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系统分析了当前形势,全面部署全市政法工作,为全面做好2025年全市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围绕“五聚五提”总抓手,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干字当头、实干为要、争先创优,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南阳建设,以更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以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大局提质增效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阳、法治南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云飞也多次指出,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五聚五提”工作总抓手,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融入各领域各环节,以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副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依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科科长孙俊锋表示,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法治督察、行政复议、司法监督的衔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全方位、多层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企业依法经营、行稳致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镇平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冬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将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提升“1+N”系列涉企公益法律服务水平,为企业法律风险排查、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
以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惠民便民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天晓表示,2025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综合评价、推动落实等职责,完善统筹、评估、督导等机制,不断提升谋划能力、推进能力、落实能力,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邓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法治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将进一步聚焦民生需求,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聚集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让法律服务更加触手可及,推行“网上办、指尖办”,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暖心便民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玉庭说,在过去的一年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做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升级实体窗口,将法律机器人与法律服务网相结合,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增设内部投诉窗口和涉外公证窗口,增加了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和适老化设施。全年热情接待群众咨询达1.3万人次,法律援助窗口办理援助案件300余起,公证窗口办理各类公证业务5000余起,真正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好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2025年将常态化推进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法律服务驿站”进商圈、进园区。通过“法律服务驿站”提供更加贴近民众、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造“移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而促进法治环境建设,增强社会和谐稳定。
以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维护安全稳定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强调,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内乡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中心,不断完善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聚焦基层一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内乡县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汪金耀表示“作为一线调解员,将把会议精神转化为‘解民忧、纾民困’的实际行动,用好调解经验,让‘小事不出村’成为常态。”
卧龙区司法局青年干部郭凯骏表示,作为一名年轻的“司法行政人”,要进一步锤炼过硬履职本领,坚持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以“看得见”的方式关注民生,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重大复杂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宛城区司法局瓦店司法所长田飞宇表示,将努力推进依法治镇,充分发挥好司法所职能和人员专业优势,指导村(社区)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好“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持续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激励广大“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基层法治实践,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