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业务 > 依法行政
南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
信息来源:依法行政推进科 发布日期:2025-02-08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12月,南阳市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形成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目录

案例1: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案

案例2:南阳市油田烟草专卖局对中小学周围X商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的行政指导案

案例3: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XX餐饮馆的行政指导案

案例4: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对邓州市X药店药品未按规定入库的行政指导案

案例5:社旗县城管局探索实施“三书同达”将行政指导有效融入行政处罚案

 

【案例1】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30日,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到一起艾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请求。请求人认为南阳XX电子商务经营部未经授权,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该局依法立案,执法人员对产品和专利进行技术比对,结合答辩情况,初步判定构成侵权。鉴于被请求人无恶意侵权故意,且双方有合作基础,具备调解可能。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与双方谈心,了解需求,向被请求人讲解专利法,分析利弊。11 月,在执法人员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人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元。之后,在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双方在南阳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仲裁委下达《仲裁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成功解决此次纠纷。

具体举措:专利侵权纠纷属民事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是关键。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案件时,积极履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将调解融入纠纷处理全程。一是吃透案情,发挥调解优势。案件处理初期执法人员及时到双方所在地现场核查,厘清责任,多方位听取意见,抓住双方心理症结,引导其明白调解能实现共赢。二是采取柔性调解,温暖人心。在调解中耐心倾听、换位思考、情理结合,给出合理调解意见,引导双方权衡利弊,达成一致。三是主动作为,积极推行仲裁确认。达成调解协议后,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被请求方履行赔偿责任,同时协调南阳仲裁委推动双方进行仲裁确认,最终以《仲裁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维护了其权威性。

案例评析:处理这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动运用调解手段帮助涉案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并积极推动将调解协议在南阳仲裁委进行仲裁确认,实现了全省首例完成仲裁确认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促进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全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质效,成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实践的最新成果。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2】南阳市油田烟草专卖局对中小学周围X商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的行政指导案

基本案情:2024 年4月19日,南阳市河南油田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工作提醒,辖区商户潘XX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月30日到期,但因其烟酒店距长春街十二小分校55米,不符合延续条件。经查询,潘XX一直守法经营,因规定修改致其许可证无法延续。经研判并报请审批,决定对潘XX开展行政指导,运用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提前向行政相对人发出预警提示,避免因机械执行不予延续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权益造成损失。当日,执法人员向潘XX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潘XX接受并着手寻找新地址。期间,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服务。5月 21日,潘XX迁至新地址并提交变更申请,油田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当即实地核查,一天后送证上门。

具体举措:一是通过“互联网+监管”提升效率。南阳市烟草专卖局搭建智能化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全方位实时监控证件办理与使用情况。系统精准分析流转数据,提升监管效能,保障证件管理服务规范高效,避免经营主体因证照问题影响经营。二是通过“事前提示+服务”彰显温度。秉持主动服务理念,在证件到期前通过短信、上门等方式提醒当事人逾期后果。安排专业人员向潘xx解读法规,建议其提前换址经营并提供一对一指导,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成,充满人文关怀。三是“事后跟踪+回访”富有深度。与经营户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回访,了解其搬迁困难并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在新地址选择上给予建议,确保环境良好、符合办证要求,避免与其他零售户产生矛盾,保障市场主体健康运营。

案例评析:本案例中,油田烟草专卖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精准判断出潘xx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面临的到期不予延续困境,并主动提供帮助。通过及时的提醒和耐心的指导,协助潘XX搬迁提交变更申请依法予以许可,使得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经营卷烟业务,避免了因许可证问题导致经营中断和经济损失。案例彰显了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仅注重执法的力度,更注重执法的温度,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切实为经营商户着想,促进了行业管理与市场主体利益的平衡与和谐发展,为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提供了优秀的范例和宝贵的经验借鉴,有助于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

 

【案例3】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XX餐饮馆的行政指导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7日,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XX餐饮馆存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清洗记录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可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鉴于本案情节轻微,经审批,该局决定对餐饮馆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当天,执法人员约谈负责人,讲解相关规定,现场指导设备清洗维护,并下达行政指导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期间,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和现场指导,跟踪整改情况,及时答疑。整改完成后,“回头看”巡查未发现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对周边餐饮单位同步检查,有效控制了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巩固了整治成果。

具体举措: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贯彻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通过运用行政指导等手段成功解决问题。一是现场指导帮扶。执法人员约谈xx餐饮馆负责人并了解情况后,进行现场指导,详细讲解油烟净化设施清洗方法、维护要点和记录填写规范,要求定期清洗维护并建立完善台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深入普法宣传。向餐饮馆负责人讲解《办法》第十八条内容,强调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危害,增强其法律和环保意识,避免再次出现此类违法行为。三是定期回访追踪。通过“回头看”对餐饮馆回访追踪,检查其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和清洗情况及清洗台账,巩固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将此次对xx餐饮馆的监管措施推广到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油烟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理问题,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案例评析:在该案例中,南阳市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以服务为导向,与餐饮馆保持良好互动,帮其解决问题,获高度认可,提升了执法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与现场指导,XX餐饮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法律和环保意识大幅提升,自觉守法并配合监管,营造良好经营氛围。XX 餐饮馆整改经验为全区餐饮单位树立榜样,30 余家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加强油烟防治,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为大气污染防治做贡献。   

(卧龙区司法局)

 

【案例4】邓州市医疗保障局对邓州市某药店药品未按规定入库的行政指导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22日,邓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邓州某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药店7种药品中有4种未入库、1种进销存记录不符,部分药品未按生产批号入库。依据相关条例,因案件情节轻微、涉及金额少且药店认错态度好,医疗保障局决定采用行政指导方式。10月25日,在医疗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执法人员约谈该药店店长刘xx,通报问题并下发行政指导书,要求立即整改。经警示教育,刘xx认识到错误,承诺积极整改。10月28日,药店完成整改。10月29日,行政执法人员回访确认整改完毕。

具体举措邓州市医疗保障局针对药店医保基金使用问题,采取多项举措。一是深入普法教育。约谈时结合案例解读条例,增强药店负责人法律意识。二是制定整改计划。协助药店明确整改目标、步骤和时间节点,针对未入库、进销存记录不符、未按生产批号入库等问题,指导其完善操作。三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回访,提供政策咨询与业务指导,要求药店自查自纠,形成监管与自律结合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分类汇总公示违法风险点,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和集体培训,提升其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案例评析:该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约谈,教育、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回访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充分体现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刚柔并济、法情交融的执法理念。既注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又注重指导、协调、帮助和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邓州市司法局)

【案例5】社旗县城管局探索实施“三书同达”将行政指导有效融入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8日,社旗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城区某在建工地,向项目施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步送达了《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完成社旗县城市管理领域首次“三书同达”服务。执法人员向企业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深入讲解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内容,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

具体举措:“三书同达”制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企业违法事实,阐述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作出处罚决定。《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依法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提供整改建议,引导企业开展行政合规治理,防止再犯。《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宣传信用修复政策,告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以及修复流程等内容,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 转变为“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帮助失信企业退出惩戒,激发其守信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案例评析:社旗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努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双书同达”的基础上,创新推广实施“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实现了对企业“行政处罚—合规建议—整改修复”的“全链条”闭环执法和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了“一罚了之的问题,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2024年以来,社旗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累计向企业发放“三书”17次并通过以往行政处罚案件的梳理,帮助企业整改合格,指导信用修复5家。通过精准指导防治未病、主动帮扶信用修复,以执法端增值化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社旗县司法局)

 


版权声明      主办:南阳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4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4083382号-1 

地址:南阳市八一路939号 电话:0377-6388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