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11月12日,邓州市司法局在高集镇召开邓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邓州市政法委、邓州市司法局有关领导,高集镇党委、各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通过展板介绍、查阅资料、所长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高集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会议通报了2021—2024年度各司法所人民调解书面、口头案件数量;三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代表依次发言,他们运用自身调解工作实践经验,分享调解心得;五位人民调解工作落后单位,认真查摆问题,分析落后原因,制定出了整改措施,并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对人民调解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一是坚持一条主线,即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主责主业,务必坚持做好这条主线任务。二是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基层队伍建设和目标导向,做好人员、阵地、任务、机制保障。三是强化三项机制,即“警司访+”机制、“531”机制、“421”机制,注重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力量,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做好四个结合,即与信访结合、个人矛盾纠纷结合、法律法规结合、重点人员结合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五是“五项措施”确保,即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日常督查、奖惩结合、强化考核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开展。会议高度肯定了高集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做法与经验,并对邓州市司法行政调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调解质量。规范各项调解程序,完善调解工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一整套规范工作运行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保证调解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创新工作做法,打造民调品牌。扎实践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学习提炼优秀做法,打造“枫桥品牌”。三是加强部门联合协作,打好调解“组合拳”。立足岗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平安、和谐、稳定邓州做贡献。下一步,邓州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不断畅通人民调解工作渠道,凝聚调解合力,强化调研指导和跟踪问效,完善年度考核和各项奖惩机制,全力构建新时代邓州市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高邓州市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