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南阳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总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执业3年以上能够承担值班任务的律师在10人以上;
(四)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五)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荣获过省级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寄出之日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30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在“南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公开选聘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
1.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2.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3.执业律师名册;
4.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分析报告等材料3-5份;
5.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前三项内容为必须提交的内容,后两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交。
三、工作职责
通过遴选,接受市政府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向市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市人民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处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3.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4.参与处理涉及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6.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协议;
7.根据需要参与市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
8.组织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值班,每天1人(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年限及报酬
(一)服务年限
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服务报酬
市司法局为担任法律顾问团队的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定的报酬,具体金额在聘任合同中约定。
五、遴选程序
按照《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方案》,坚持注重能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公开遴选。
(一)资格初审。市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并按照提交的材料进行排名。
(二)候选名单确定。市司法局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遴选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参选对象的业界权威、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取得荣誉、优势条件等因素,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定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三)网上公示。候选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南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徐一笑 63881608
附件:公开选聘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报名表
南阳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