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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乡镇法制审核(镇平片区)座谈会召开
信息来源:镇平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南阳市乡镇法制审核(镇平片区)座谈会召开


为进一步摸清法制审核底数,促进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近日,南阳市乡镇法制审核(镇平片区)座谈会在我县召开。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孙俊锋、法制审核科科长赵丰彦出席会议。宛城、卧龙、镇平、南召四县区主管副局长、业务骨干,镇平县部分乡镇长、司法所所长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镇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磊代表镇平作发言。付磊表示:近年来,镇平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协议签订方面严把法制审核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创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134模式、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1+5+N模式,全力打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平样板,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镇平召开两次。今年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乡镇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视不够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巡察,以政治监督破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制性难题。二是针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素质低、执法能力弱等问题,研发了镇平智慧执法平台,实现行政处罚流程自动运转、执法文书自动生成。三是针对乡镇执法队伍人员少的问题,通过“减县补乡、公开招聘等途径,第一批为5个乡镇补充19名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和法律顾问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我县全面建立了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各乡镇均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乡镇政府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服务,积极参与执法培训、案件研讨、法制审核等工作,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在乡镇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各乡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环节。特别是法制审核环节,坚持“应审必审、审必合法”的原则,部分乡镇制定了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班子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在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决策等方面的把关作用。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方面,我县努力构建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法制审核队伍,注重发挥专业性人员的法制审核作用。在县级层面,设立法制审核股,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确保法制审核专业专职专干。在乡镇实行“乡镇专干+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三级审核模式。各乡镇均配备了至少1名在编法制审核人员,政府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明确司法所作为法制审核机构。彭营、贾宋、马庄、高丘、曲屯五个乡镇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南阳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科长赵丰彦对镇平县法制审核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提出工作建议。

一要配好专职人员,要把有能力的专业人员安排在法制审核岗位,确保专业人干专业事。二要法制审核把关作用,提升政府部门法制审核认识,充分认识法制审核把关的目的和重要性。三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四要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要以法制审核确保程序合法,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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