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对南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24年对南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南阳市司法局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对南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阳市推行“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宛双随机办[2024]1号的要求,拟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参与部门

联合抽查由市司法局发起,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本次检查从202486日开始,930日结束。检查对象为我市司法鉴定机构。

三、联合检查事项

(一)市司法局: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二)市市场监管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牵头发起部门统一组织抽取,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自行通过工作账号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部门自行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匹配结束后,将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建立检查小组,各检查小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的检查人员担任。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束后,由参与联查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做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

(六)检查结果运用。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相关工作要求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