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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信息来源:邓州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日期:2024-06-04

为警示教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有效矫正他们不良行为,保护他们茁壮成长,6月1日上午,邓州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组织辖区部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进邓州市看守所,接受一场“零距离”接触“高墙、铁窗、电网”的警示教育。

看守所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既是一个特殊的“学校”,也是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的基地之一。在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的带领下,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严密的门禁系统,走进高墙、进入监区,“零距离”体验在押人员的学习、生活、劳动场所及高墙内人身自由被剥夺、限制的处境。

通过“零距离”接触体验,参与活动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内心强烈感受到因“一念之差”而带来的“一墙之隔”的巨大反差,真正明白了自由和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管住行为、拒绝诱惑,绝不能再触碰法律红线,还增强了他们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更加认识到自由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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