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马元欣、丁卫峰、黄小、张艳、王文、阴连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也是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一直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基层基础建设,使基层司法所服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您提的建议我们正在执行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

1.增加人员编制。2020年,按照豫编办〔2020〕282号有关要求,市委编办为13县市区共增加行政编制36名用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力量。增编后,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共招录公务员27人,及时补充司法人员。

2.优化司法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2022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期间,指导13县市区委编办优化调整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在县市区事业机构精简40%的前提下,优先考虑设置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13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共设置事业机构28个,县均2个;共核定事业编制330余名,县均26名;在编人员共计370余人,县均28人。

3.强化基层司法工作力量。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工作力量,市委编办指导各县市区通过公务员招录、安置退役士官等多种形式,积极补充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据统计,目前13县市区乡镇街道从事司法工作的在编人员达300人以上。县市区根据乡镇街道需求,结合实际,又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等形式,使用不在编人员达200人以上。

对于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引起市司法局及市委编办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攻坚克难、多方协调、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基层司法人员力量配备。

最后,对您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