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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令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3-27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刘克令,执法证件号码16160099090,证件有效截止期2025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南阳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发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377-61688039)

    利用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监督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