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司字[2023]5号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29号建议的答复

 

阴连军、晏术森代表: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出台南阳市犬猫饲养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市政府2021年将《南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为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市城管局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起草了《办法》初稿。在起草阶段,我局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推进落实,提前介入立法起草工作,先后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围绕犬只登记年检、管理费用收取、养犬管理部门分工、收容场所设置、犬只保护等问题进行论证研究。在审查阶段,我局对照有关上位法、各级政策文件的规定对《办法》送审稿是否符合立法权限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完善主要制度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办法审议稿,明确规定了部门职责、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但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审批过程中,市政府主管领导因财政投入问题建议暂缓出台。

在管理实践中,因猫攻击性较小,不易发生伤人事件,且目前全国还没有地市出台针对猫的相关管理规定,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支撑、指导开展有关工作,因此我市还没有制定养猫管理办法。

二、下一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密切关注国家、省立法动向和外地先进立法经验,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政府立法形式出台市养犬管理办法。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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