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司字[2023]5号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阴连军、晏术森代表: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出台南阳市犬猫饲养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市政府于2021年将《南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为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市城管局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起草了《办法》初稿。在起草阶段,我局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推进落实,提前介入立法起草工作,先后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围绕犬只登记年检、管理费用收取、养犬管理部门分工、收容场所设置、犬只保护等问题进行论证研究。在审查阶段,我局对照有关上位法、各级政策文件的规定,对《办法》送审稿是否符合立法权限、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完善、主要制度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办法》审议稿,明确规定了部门职责、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但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审批过程中,市政府主管领导因财政投入问题建议暂缓出台。
在管理实践中,因猫攻击性较小,不易发生伤人事件,且目前全国还没有地市出台针对猫的相关管理规定,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支撑、指导开展有关工作,因此我市还没有制定养猫管理办法。
二、下一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密切关注国家、省立法动向和外地先进立法经验,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政府立法形式出台我市养犬管理办法。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
承办人:马建科
联系电话:63135881
邮政编码:4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