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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司法局: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曲屯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18

“你不愿意住这儿,你就还回县城住……

“走就走……”,曲屯镇刘冲村年过九旬的李老头气哄哄地离开了老家。

李老头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在老家刘冲村居住,小儿子和闺女在县城居住,李某某也一直住在县城。因年事已高,李老头想念农村老家生活,于去年5月份才搬回来和大儿子居住。

老人性格乖张,时常因一些小事跟大儿子闹别扭。大儿子性格直率倔强,某次在二人拌嘴之后说了气话,老人一气之下重回县城。之后,因为大儿子没有及时打电话,也没有亲自喊老人回家,老人十分生气,以为大儿子不想尽赡养义务,便跑到司法所哭诉。曲屯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大儿子家中,了解了事情缘由,对大儿子夫妇俩说:“这老人啊,有时候就像孩子,只要我们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去耐心对待,他们自然就会很开心经过一上午推心置腹的沟通,夫妇俩立即表示,明天就去把老人接回来居住。

家庭纠纷,情在理前,情理共融,共谱和谐曲。人民调解员要学会与当事人“共情”,立足当事人角色,迅速融入到当事人的内心,带着感情去化解矛盾,以情动人、以情感人,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

马1与马2邻居多年,马1几个月前在院内搭建了铁棚,但因铁皮延伸出院外,而且搭建得较低,造成马2驾驶农机具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马2生产生活。马2要求马1拆除铁棚,但马1认为铁棚是在自家院内,不愿意拆除。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村组干部多次到场调解无效,无奈求助司法所。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分别向马1、马2分析纠纷可能造成的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转达双方的诉求和意愿,分析个中利益,寻求有利于双方的调解办法。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辨法析理的耐心调解下,马1当场将铁棚拆除,双方握手言和。

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一般都会情绪激动,总是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看问题,通常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面对这种“针尖对麦芒”的情况,人民调解员要保持一颗“公”心,引导当事人互相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和体谅对方,促使当事人进一步认识是非对错,同时辨法析理,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客观公道,做到“中”字两头出,唯有这样,才能让当事双方心悦诚服。

楼子王村刘某某去世后,妻子王某带5岁儿子改嫁给赵某。继父赵某抚养三年后孩子已经8岁,赵某觉得孩子大不好管教,加上生活开支比较大,思想上也觉得孩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故不愿再抚养小孩,想让孩子回刘家生活。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联合村委、民政、律师等部门组成专班,对赵某进行劝说,同时对他开展普法教育,在专班人员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开导沟通下,赵某最终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直到其长大成人。多部门参与的多元化解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延续,推动各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开花,真正提高矛盾化解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自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曲屯司法所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从自身职能出发,以“服务中心、维护稳定”的大局意识,“主动作为、敢于作为”的责任意识,“俯首为牛、奉献群众”的公仆意识,“争先进位、提效创优”的进取意识,在基层调解工作中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