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司文〔2023〕15号 《南阳市“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公证行业队伍建设,着力治理公证行业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证执业活动和公证管理工作,提高公证质量,提升我市公证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南阳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全市“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公证从业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真正把公证质量的问题找准找实,对提升公证质量出实招、见实效,切实加以整改,推动公证质量中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促进公证行业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整治工作重点
(一)违法违规执业方面。具体包括:公证人员违反《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等。
(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具体包括: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材料,敷衍塞责、办事拖沓,违规延长办证时限;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等。
(三)公证卷宗质量及档案管理问题。办理的公证案件是否遵循办证程序;出具公证文书依据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公证文书内容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格式及制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卷宗归档是否按照要求,归档是否及时,档案是否依法依规管理;是否出现错证、假证等。
三、阶段举措
活动为期8个月,从2023年5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排查整改、总结提升4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5-6月)。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全面动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学习纪律,建立相应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台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确保完成市局指定的学习篇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河南省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标准(试行)》《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到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各公证员和辅助人员要做好学习记录,写出不少于三篇的学习心得体会,并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典型案例,从中吸取教训,达到以学促用的目的。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组织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公证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提升整治工作重点,对照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执业规范,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纠,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没有问题的加强自我警醒。深入自查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写出整改报告,着力把问题厘清到位,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三)排查整改阶段(9-10月)。排查整改要看自查自纠是否全面,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查摆问题是否深刻、是否得到有效整治,要较真碰硬,触及要害,收到实效。一是机构针对自查核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形成整改报告报辖管司法行政机关。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辖管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二是由市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根据违法违规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区分不同情况,对自查核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三是坚决查处隐瞒不报、纵容包庇以及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中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
(四)总结提升阶段(11-12月)。总结提升主要从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客观评估,建章立制,完善提升。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公证质量问题整改总体情况,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推动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二是推进建章立制,围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过程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解决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又注重抓源治本、长治长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筑牢根基,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三是开展总结评估,各地要将“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成功经验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市司法局将对“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组织向先进单位学习等交流培训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市司法局成立“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出台方案措施,明确阶段安排,细化治理举措,组织抽调精干力量,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司法局工作方案请于5月29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局公证仲裁管理科。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将适时派员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活动台账、走访调研、评查卷宗等方式,对“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开展重点督办,并责令再延期开展三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使全市广大公证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性、紧迫性,提高参与“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四)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公证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此次“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使公证工作更加贴近百姓,更加适应群众的习惯和要求。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集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温度的公证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南阳市司法局“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南阳市司法局“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魏靖宇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雷少玉 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科长
王建新 市公证协会 会 长
成员:
赵 博 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副科长
赵梦楼 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王 强 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侯洪伟 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雷 鹏 市公证协会秘书长
张 磊 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
沈楠楠 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