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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社区矫正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
信息来源:镇平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05

为正确实施社区矫正法,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镇平县社区矫正局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为申请执行地变更的矫正对象做好沟通、协调、衔接工作。

近日,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在办理入矫报到手续时情绪低落。经询问得知,王某长期在外从事销售工作,若在镇平县接受社区矫正,按照规定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地外出工作,唯一经济来源中断,将导致生产生活陷入困难,因此愁眉不展。镇平县社区矫正局认真核查王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后,认为王某在镇平县接受矫正确实不利于其生产生活,随即主动与矫正决定机关、王某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协调,帮助王某依法申请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目前相关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镇平县社区矫正局依法办理居住地变更13例,其中向矫正决定机关建议重新确定执行地且被采纳的有6例。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是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理念的执行,依法妥善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与务工的生活难题,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自我、回归社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