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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法律顾问“法制审核30问”研讨会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01

8月23日,我市召开法律顾问“法制审核30问”研讨会,各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法制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团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邀请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参加了研讨。市律师协会、南阳仲裁委有关领导参加研讨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高级法律专务李拥军出席会议并致辞。


此次研讨会是市司法局法制审核部门近年来结合法制审核工作实际,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近年来法制审核工作实际,梳理总结了《法制审核30问》。为了开好此次会议,南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3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团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研讨活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研讨任务;要充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每一个问题要从法律层面进行解释说明,要有明确的观点和支撑依据,依据要明确到条款及具体内容,可以适当阐述当前政府普遍做法以及倾向性观点;在研讨过程中,要深入研究《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反垄断法》《税收管理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税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补贴、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的设定权限及审查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法合理的修改意见,并简要阐明理由。


针对“政府制定企业补贴政策时作出规定,落地企业前3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4-5年,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这一问,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翔在发言中严肃指出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定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避免出台政策的随意性。

针对“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规定不严密,致使在实际征收补偿工作中产生不同理解,出现政府补偿少、农户不认可的情况。纠纷诉诸法院,在法院已开庭审理期间,原制定机关是否可以对原规定进行补充或者解释,补充或解释是否对已立案的案件有影响”这一问,河南鼎新律师事务所主任贺玉平在发言中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严肃指出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仅要程序合法,而且要符合实际,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在研讨会上,与会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热情洋溢的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市司法局提出的“法制审核30问”针对性强,问题找得准确,敢于正视问题。通过研讨,进一步澄清了模糊认识,为我市法制审核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扫清了障碍。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

当前正值南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关键时期,此次研讨活动极大提升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能力,助力各级政府出台合法合规政策,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治保障。各单位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深入研究探讨,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