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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有效性: 有效

南阳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政府年初将“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列入了全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委、市政府也将“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列入了全市十五件民生实事。为确保“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能导向,着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采用律师分包责任制的方式,确保全市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占比达90%以上。律师每月到村(居)现场服务不少于4小时,每季度到村(居)举办1次法治讲座。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务必要高度重视,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新形势下的一项民心工程,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严格标准,要抓得更深更实更细,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创建村(居)法律顾问示范岗的通知》,各县(区)到年底前要创建2个以上村(居)法律顾问示范岗,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村(居)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平安南阳、法治南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细化工作标准,实施动态管理

一是规范“挂牌+公示”服务。实行村(居)法律顾问挂牌服务,要在村(居)委会显著位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公示牌。公示牌要明确“六个有”,即有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村(居)以及法律顾问的二维码,方便群众联系和监督。二是细化工作标准。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南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准则(试行)》,明确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服务方式等内容,提升群众知晓率。统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工作日志文本格式,做到一村一本、顾问服务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三是加强微信工作群管理。要高度重视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建设工作,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运行管理,注重服务实效。各县(区)司法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辖区微信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员和职责,加强日常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入群审核、言论发布、人员管理等工作,强化效能督查和评价考核。管理员(群主)要严格遵守微信群有关规定,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发布各类不良言论、图片,如有发现,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实施动态管理。对村(居)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优聘劣汰,不断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本领强、工作热情高的律师充实到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中;及时调整不再从事法律服务行业或者履职不到位的法律顾问,并及时更新挂牌信息。

(三)突出“三个导向”,强化督导考核

一是建立督导通报制度。市局律师工作科要强化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每季度进行通报。通过现场督导、台账检查等方式,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考核工作。市局律师工作科要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的年终考核工作,要突出服务标准导向,突出服务质量导向,突出工作成效导向,对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考核优秀等次的村(居)法律顾问个人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居)法律顾问个人,取消其担任相应村(居)法律顾问的资格,并在律师年度考核中暂缓评定。在年终考核工作中,要注重服务实效和群众评价,邀请接受过服务的群众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等参与满意度测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作为村(居)法律顾问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局律师工作科要对文件规定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的标准为每村(居)法律顾问每年经费不低于1200元,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行督查,发现有不落实或虽然落实但低于1200元标准的,本年度县(区)司法局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四)强化业务培训,培树先进典型

一是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民法典》颁布实施等方面,契合基层的法律服务需求热点,紧扣农村土地流转、生产经营以及城市居民关心的物业、婚姻、继承等问题,组织针对性实务培训。二是培树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注重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角度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落实律师分包责任制。要选聘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期限等。要做好资源统筹配置,由一名律师担任多个村(居) 法律顾问,但原则上不超过5个。配置到所在村(居)的律师,要对所在村(居)的法律事务负总责,落实律师分包责任制,确保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二是要切实创新服务方式。广大律师要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水平,不断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标准,通过定时定点坐班值守、专人专案包干对接等形式,创新服务方式,促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更便民化;要进一步规范微信群建设,切实以信息化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使律师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解民忧、接地气,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形成特色鲜明的“南阳模式”。

    三是要切实加强宣传表彰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认同感,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宣传,进一步增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荣誉感,为平安南阳、法治南阳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年度南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



南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暂行)

    一、履行职责情况(40分)
    (一)为村(居)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10分)。在村(居)依法治理中无所作为,或者提供法律服务质量差、履行职责情况效率低,致使服务村(居)蒙受较大损失,扣5-10分。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分)。拒绝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扣5-10分。
    (三)开展法治宣传(10分)。每季度应举办法治讲座而没有举办的,每少一次,扣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四)参与调解工作(10分)。拒绝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或因工作不力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扣5-10分。
    二、执行工作规范和标准情况(15分)
    (一)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全年未达到12次的,扣1-7.5分。
    (二)没有设置公示栏,对外没有公布姓名和联系方式,扣7.5分。
    三、工作台帐情况(15分)
    (一)工作日志不实、不足、不详,扣2-7.5分。
    (二)工作台账不实、不足、不详、报送不及时,扣2-7.5分。
    (三)无工作日志和台账的,此项不得分。
    四、工作纪律遵守情况(30分)
    (一)不接受服务地县(区)司法局、司法所的领导,擅离职守的,扣2-10分。
    (二)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微信指导群、管理群发表不当言论,或者对本人担任群主的服务群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10分。
    (三)因不诚信、不尽责被投诉查实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