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紧抓“关键少数”引领更高水平法治建设
近年来,南阳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考、用、靠、述”,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形成了自觉尊法、认真学法、严格考法、准确用法、全面述法的良好氛围,让“关键少数”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法治南阳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法治建设南阳特色得到凸显。
坚持“日常学法”,筑牢法治信仰。制定南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规定,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机制和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制,推进“日常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召开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从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科学方法等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解读学习,深化理解认知。在春、秋期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中,开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汇贤学堂”举办南阳市法治专题网络培训,把法治建设专题列入全市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培训课程,组织全市领导干部线上学习培训,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任前考法”,提升法治素养。制定关于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完善法律知识考核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常态化。2021年,对拟提拔市管干部193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22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023年,对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的22名和市人民政府的37名同志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适时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累计组织26次。同时,对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延长考察试用期。任前考法,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自觉学、主动提升法治素养的意识,为推动高质量法治南阳建设发展,培养和打造了一支高质量法治干部队伍。
坚持“工作用法”,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以及目录管理、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咨询论证专家库等办法。2020年以来共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28件,开展后评估工作项目包括2020年以前的一共36项,有力推动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实施。制定出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规定、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等,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支撑。制定南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创新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值班审核制度和“法律顾问初审、科室复审、分管领导评审、主要领导把关”的“四级审核”制度,保证政府出台政策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开展“季度普查、半年通报、全年总评”,全面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到实处。2022年南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解决问题靠法”,有效化解纠纷。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南阳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南阳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制定关于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2022年,全市行政案件进入诉前调解案件286件,调解成功58件,调成率20.3%。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和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南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建立定期通报,提醒、约谈工作机制。同时,落实庭审观摩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应诉能力水平。2022年,南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84%,一审案件调撤率30.41%,均位居全省第一。高质效推进府院联动,认真研究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不佳等问题,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落实台账,实质性推进问题解决。开展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建立定期通报和动态清零工作机制,2022年,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执结率达92.56%,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专题述法”,强化责任担当。把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意识。制定关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2023年1月,组织召开南阳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专题会议,对述法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市委书记主持并点评,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程莅临指导。推动全市1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现场述法专题会议,实现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重视述法“后半篇文章”,将述法考评结果及时反馈至市委组织部运用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作为政绩考核、个人评先评优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将专题述法考评结果与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推动了全市上下重视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