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行政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

行政执法监督

首页 > 暂停栏目 > 网络检索指标 >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南阳市司法局:立规矩 重培训 守底线 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6月21日,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会议上,南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焦运付介绍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其主要做法是:主动对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明晰工作职责,理顺操作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工作整体呈现运行顺畅、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坚持规矩先行,健全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制度约束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保障。在工作中确立了“认定前置”制度,“四级审核”制度,“季度普查、半年通报、全年总评”制度。通过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效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每一份送审文件均由外聘法律顾问初审;对于涉及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以及特许经营等内容复杂的文件,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联合会审,并在最终审核意见上签字,有效保证了审核意见合法合宪。

坚持能力为基,强化培训,实现工作高质高效运行。近年来,先后3次邀请省司法厅领导专程来到南阳市,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合法性审核开展专题授课,为全市各级法制工作人员传经送宝。为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及管理机制不顺的问题,市法政办先后6次组织业务培训,各县区自行组织培训累计20余场,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2022年大胆尝试推行小范围“以训促学”,按照“一季度一培训,一年轮一遍”的计划,分批组织县区政府和市直单位业务骨干参加评审工作。小范围“以训促学”,解决了学用不结合的矛盾,提高了培训精准度,打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弥补了能力欠缺的短板。

坚持严格把关,有错必纠,有力有效助推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就要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一方面紧扣“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大要素,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每一份文件进行研究,由外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司法局综合外聘法律顾问意见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对送审文件中存在的超越职权、内容违法、程序不全问题进行纠错。另一方面加强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备案审查“四步意见法”,律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初步纠错意见,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意见提出依据补充意见,文件制定机关根据市司法局依据补充意见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原文,并提出理由和说明,市司法局根据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召开研讨会进行研究,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备案审查“四步意见法”,有效保证了备案审查质量,一旦发现“问题文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督促制定机关限期修改或者废止。通过审查纠错,让备案审查“长出牙齿”,倒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全面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据统计,自2021年以来,市司法局向省政府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备案及时率100%,审通率100%;受理县区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76件,市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