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新甸铺司法所:合同纠纷惹争议 警司访+解难题
来源:新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近日,新野县新甸铺司法所妥善处置了辖区内一起合同纠纷,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
程某和李某于2023年1月3日签订树木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程某将9500棵杨树出售给李某,树木总价105万元,李某分三次付款,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程某按照约定收取李某购买杨树首批款项30万元整;第二次,砍伐够 6000 棵树木时,李某向程某支付50万元整:第三次,在剩余 3500棵树木时付尾款 25万元整。但因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砍伐期限,在合同签订后因为砍伐时间发生分歧,陈家村某组组长陈某甚至动员村民前去阻拦施工,并且5月17日,为了想让树木快速砍伐完,不影响庄稼正常生长,一些村民甚至毁坏了很多树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在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新甸铺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征、何海洋主动介入、实地走访,与两位当事人以及当地村民积极沟通,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当时的合同对于砍伐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李某砍伐进度过慢导致程某及村民不满。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两位当事人和各位村民讲利害关系,讲人情世故;同时还给村民组织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让村民学法、知法、守法。最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完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长期以来,新甸铺司法所专注主业,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和其他工作方面主动作为,以为民解忧的使命担当切实转变作风,在办实事办好事具体行动中提升能力本领,全面推动“警司访+”矛盾纠纷协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力促矛盾不升级、不出乡、不上交,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稳定秩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用真心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