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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

南阳巾帼公益律师团继续新征程——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系列节目之四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3年2月12日,南阳市律师协会巾帼公益律师团成员、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李德贝律师走进直播间,做客南阳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继续为大家解读《妇女权益保障法 

李律师着重向大家介绍了第二十三条“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中华人民反家庭暴力法》共同构建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屏障。李律师结合法院的两例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大家详细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受理单位,以及做出处理的时点以及权利救济渠道,尤其是法院裁定驳回的案例,关于举证责任需要注意。随后,李德贝律师对听众来电进行了解答,如“单位未给女职工交社保应该如何救济权利”、“8岁小姑娘遭到未满14岁男生猥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诉讼要点、法律后果”、“ 村民委员会侵害村民权益该如何维权”。南阳市律师协会巾帼公益律师团通过宣讲,向广大听众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女性朋友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相关维权渠道,为妇女权益保护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