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暂停栏目 > 办理指南
公证员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7-28

公证员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免职)(初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提请免职表

2.申请人辞职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公证员执业证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二、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初审)(省内)

法律依据:一、《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予以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河南省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

2.公证员执业证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4.拟转入公证处出具的推荐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三、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市级复审)(跨省)

法律依据:一、《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予以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河南省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跨省)

2.公证员执业证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4.拟转入公证处出具的推荐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四、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初审)(跨省)

法律依据:一、《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予以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河南省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跨省)

2.公证员执业证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4.拟转入公证处出具的推荐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五、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市级复审)(省内

法律依据:一、《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予以换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河南省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表

2.公证员执业证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4.拟转入公证处出具的推荐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六、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考核任职)(市、直管县市考核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考核任职)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考核任职)(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

6.曾在高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证明(含品行...

7.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公务员满十年经历及职务证明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满十年经历及职...

9.申请人已离开原工作单位的证明

10.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

11.任职培训合格的证书

12.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3.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七、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考核任职)(市级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考核任职)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考核任职)(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

6.曾在高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证明(含品行...

7.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公务员满十年经历及职务证明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满十年经历及职...

9.申请人已离开原工作单位的证明

10.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

11.任职培训合格的证书

12.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3.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八、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市、直管县市考核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公职证明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含品行良好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

6.申请人实习鉴定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9.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0.未被开除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九、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市、直管县市考核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含品行良好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

6.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7.申请人实习鉴定

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9.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10.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1.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十、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市级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含品行良好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

6.申请人实习鉴定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9.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0.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十一、项目名称: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市级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含品行良好鉴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河南省公证员任职审核意见表(含个人简历、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

6.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7.申请人实习鉴定

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9.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10.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11.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办理流程:1.受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2.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查意见。通过审核的,报省司法厅核准;不予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版权声明      主办:南阳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4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4083382号-1 

地址:南阳市八一路939号 电话:0377-6388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