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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7-28

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依据:【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第三十八条: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三选一)1.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法律援助申请人..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办理流程:1.审核:审核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案件材料;

2.决定: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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