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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7-28

法律职业资格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查

法律依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 
第四条  司法部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制作颁发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核查、证书的组织发放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

3.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1.审核:初审通过,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二、项目名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初审

法律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本辖区报名工作,处理报名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直辖市的区或者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处理报名中出现的问题;……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1.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1.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初步审核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考生补齐材料后受理。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有收费的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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