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南阳市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阳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9年南阳市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9年南阳市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南阳市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关键之年,做好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以法治创建为统揽,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普法”,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教育工作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穿于普法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我市法治建设新成就。
3.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宣传党章党规,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七一”前后,集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的方案》,与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 与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的方案》,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进一步增强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组织开展好“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打好“四张牌”,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普法督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倾听民意、保障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助脱贫”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扶贫,服务乡村振兴。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按照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要求,开展国土绿化方面的法治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防新型网络电信诈骗,开展相关专题普法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助民企”,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学习宣传与教育、医疗、扶养、养老、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民族宗教、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找好普法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6.抓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春节农民工返乡、物资交流会等重要时机,扎实组织开展多样性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社会效果。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6.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广政府常务会前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做法,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探索建立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组织市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大、中、小学校立体法治教育体系,有针对性的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娃娃抓起,提高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注重传授儿童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市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广泛开展宪法晨读、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漫画、法治征文、法治班会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课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协调指导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工院等高校,河南经济管理学校等中专院校,组织开展法治辩论赛、法治歌咏比赛、法治微电影评比、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搭建平台。会同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闲散和问题青少年进行专题普法教育。会同人社部门,对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进行集中宣传。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培养推荐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加青少年学法实践活动,开展体验式普法教育。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8.加大法治文化推进力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之中,把法治精神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的弘扬传承结合起来,为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推动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社会风气。
9.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法治微电影、法治小小说、法治相声、戏剧、小品、绘画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注重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南阳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法治文艺进农村入社区。开展法治楹联征集评比活动。推动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库建设。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住百城提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国土绿化等有利契机,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提升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品质,培育一批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各部门在服务大厅和窗口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区。推动法治教育走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面向公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按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和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修订《南阳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乡镇司法所要发挥好基层普法教育的核心作用。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与普法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相互补充,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探索“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交流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
13.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推动说理式执法。鼓励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
14.加强以案释法。按照《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征集遴选典型案例,发挥好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普法,采取专家点评、法律法规链接等方式,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15.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社会责任。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抓好主流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专刊专栏建设,推动媒体落实社会责任。
六、完善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体系
16.实施分级创建。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把创建重点放在县、乡、村三个层级,落实“下管两级”的工作方式,配合“省抓县”,突出“市抓乡”、实施“县抓村”。制定完善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发挥创建工作典型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建立科学完备、利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增强“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在创建验收工作中的运用,提升法治创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加强乡村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完善村(居)民的自治制度和机制,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建设和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促进民主管理、依法自治,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力争2020年实现市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
18.协调推进行业部门法治创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职能,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法治创建。会同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治院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探索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工商户)、诚信守法社会组织等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9.研究探索法治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把法治创建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行政考核等结合起来,引入晋级、复查和退出机制,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在命名表彰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开展法治创建的积极性。
七、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20.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准,做到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喜闻乐见、成效由群众评判。落实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检查考核工作。
21. 加快推进“智慧普法”建设。把“智慧普法”作为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当务之急,推进“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深入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系统平台,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抖音等新手段,开发新媒体普法产品,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开展“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上报工作。
22.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加快补齐普法工作的短板,防范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崇尚实干、力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防止空喊口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我为普法献一策”征文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八、提高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水平
23.加强普法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各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实一些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传播手段、新媒体应用的专业人员,提高普法教育队伍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组织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的能力。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鼓励引导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人员和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
24.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普法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普法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名录,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经常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
25.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司法部恢复40周年,总结普法教育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推荐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附:1.2019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重点事项
2.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月度重点宣传法律
附件1
2019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重点事项
1.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
2.开展“宪法进万家、进交通、进宾馆”“法治助脱贫”“法律进民企”等活动。
3.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周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5.修订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实施“法治乡镇(街道)”动态管理。
6. 组织法治楹联征集评比活动。
7. 修订完善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8.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
9. 制定出台我市推进普法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0.推荐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附件2
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月度重点宣传法律
月份 |
重 要 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 单位 |
3月 |
全国“两会”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普法办 |
“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市妇联 |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市水利局
|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国家税务总局 南阳市税务局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市普法办 市国家安全局 |
|
“4·26”知识 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市知识产权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市总工会 市普法办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市残联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自然资源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市禁毒办 市公安局 |
|
7月 |
“7·1”建党节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市委宣传部 市普法办 |
8月 |
“8·1”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市军分区 政治工作部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体育局 |
|
“8·8”海关法治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南阳海关 |
|
9月 |
“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市委宣传部 市普法办 |
|
全民国防教育日(9月第三个星期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市国防教育办 市人防办 |
|
秋分 |
农民丰收节 |
市农业农村局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普法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1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市知识产权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市卫生健康委 市老龄委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12月 |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局 |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项目,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