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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阳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司法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司法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司法局概况
一、 南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河南省南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 管理南阳市监狱工作。管理和监督南阳市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监狱布局调整、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三)管理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监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工作。(四)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七)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教、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八)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组织管理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申报工作。(十一)指导各县(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阳市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收入总计1546.5万元,支出总计1546.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1546.5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15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15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79万元,占61.03%;项目支出602.71万元,占38.97%。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46.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2.62万元,增加5.64%,主要原因:增加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车辆购置;没有出国出境任务;缩减了公务招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23.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66.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两项:1、提前下达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7万元;2、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上年结转-政府采购】99.1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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