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凡参评的行政村和社区,必须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两委’班子必须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有一套以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为核心的村规民约;村(社区)综治、调解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近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市普法办)组织6个考核小组,奔赴各乡镇(街道),对前期上报的2017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村,严格对照《南阳市民主法治村考核细则》和《南阳市民主法治社区考核细则》,进行检查验收。
近年来,市司法局从基层实际出发,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为考核依据,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县、乡、村三级对照创建标准,扎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指导各地各单位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推进各地各单位依法依规依程序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特殊人群管理,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全国法治县(区)”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31个,有669个村(社区)达到南阳市“民主法治建设村(社区)”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