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司法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搞好服务带动各项工作,南阳市司法局做出服务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依法规范司法行政各项审批工作。

    二、坚持文明服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举止端庄、用语规范、耐心周到、全程服务。

    三、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承办部门等内容;监狱对罪犯减刑、假释等工作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法公正性。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禁对法律服务对象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恶劣态度,诚信执业,廉洁执业,达到群众满意。

    五、实行错案、错证责任追究制度。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全体法律服务人员因主观过错造成错案、错证和伪证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按规定进行赔偿,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纪责任。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干警及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情况有姓名、单位及详细地址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处理完毕,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投诉举报电话:63880897